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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務再設計之意義

身心障礙者與一般人一樣,都希望擁有公平的就業機會,但由於其生理或心理功能的限制,在工作上或多或少會產生許多的困難及不便。為身心障礙者進行「職務再設計」是協助其順利進入職場及穩定就業的重要措施,許多成功實例顯示,經過職務再設計改善後,身心障礙者原來無法勝任的工作,往往得以和正常人一樣工作。此外,經由職務再設計更增加雇主僱用身心障礙者意願,進而開創更多的就業機會。
依現行計畫,凡公(民)營事業機構、政府機關、學校及團體等單位,均可依身心障礙員工之就業狀況及需求向勞工處提出「職務再設計」申請,屆時將派員前往職場訪視,並依訪視結果審查給予補助,其項目包括:改善工作環境或設備、提供就業輔具、改善工作條件及調整工作內容等,每人每年之補助金額最高為新台幣十萬元整。

改善時機

當身心障礙者有下列情形時,則有必要為其進行職務再設計:

  1. 身心障礙者初進職場時
  2. 身心障礙者因生理或心理的限制達不到預期績效時
  3. 雇主有意願提供就業機會,但職場環境或設備有障礙時
  4. 身心障礙者職場遷移或變更工作地點時
  5. 身心障礙者轉換工作時
  6. 身心障礙者職務調整或作業流程變更而遭遇困難時

改善項目

  1. 改善職場工作環境:指為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,所進行與工作場 所相關環境之改善。
  2. 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:指為促進身心障礙者適性就業、提高生產力,針對身心障礙者進行工作設備或機具之改善。
  3. 提供就業輔具:指為恢復、維持、強化或就業特殊需要所設計、改良或購置之輔助器具。
  4. 改善工作條件:指提供手語翻譯等有關活動。
  5. 調整工作內容:透過職業評量及訓練,按身心障礙者的特性,分派適當的工作,包括:工作重組,使某些職務適合身心障礙者作業、調派其他員工和身心障礙員工合作、縮短工時、簡化工作流程等,並避免危險性工作。

附件下載

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個案補助申請表

推動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服務實施計畫及附件